清华新闻网9月23日电 9月13日,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“国是大讲坛”第八期学术讲座在主楼接待厅举行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一级研究员,中国社会科学院马研学部副主任、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林作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”主题讲座。清华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、校务委员会副主任、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姜胜耀主持讲座。
姜胜耀主持讲座
姜胜耀表示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,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,应当坚持全面依法治国,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,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,重大改革于法有据、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。这进一步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鲜明导向,也对全面坚持改革与法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两翼齐飞、双轮驱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作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权威大家、当代中国法学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之一,李林教授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尤其是法理学、宪法学和立法学研究中取得了辉煌成就,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,其演讲将深化大家对改革与法治的认识和理解,鼓舞大家在法治轨道上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清华智识。
李林作主题演讲
讲座中,李林紧扣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”这一主题,围绕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通篇彰显法治精神”“坚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”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”“加强法治轨道建设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”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。
首先,李林围绕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通篇彰显法治精神”进行了全面解读。他表示,《决定》通篇彰显法治精神,一方面体现在全面深化改革具有法治建设和法治功能的两个方面,在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中,制度体制机制改革的本质实际上是法律改革、法治改革;另一方面体现在关于法治保障推动改革的内容,所有改革几乎都涉及制度和体制机制问题。
接着,李林围绕“坚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”进行了系统分析。他表示,四十多年来,我国改革开放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、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,成为一条基本经验。总结我国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经验,就是正确把握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,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与实践变动性的关系,确保立法进程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。
围绕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”,李林表示,“法治轨道”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。他从构成、功能、比较优势、实质内容、路径依赖和实现方式方法、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,并指出“通过立法来实现把改革纳入法治轨道”的八个途径。
最后,李林围绕“加强法治轨道建设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”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。他表示,必须持续加强法治轨道建设,深化法治领域改革,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使法治上层建筑更好适应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。
讲座现场
本期“国是大讲坛”学术讲座采用“线上+线下”的方式同步进行,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、法学院教授林来梵,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,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锴,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高慧铭,中国外文局《对外传播》执行主编孙墨笛,人民日报社《国家治理》副总编辑郑韶武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志鑫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陈宇博博士等专家学者现场参加讲座,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研究部教授魏淑君线上参加讲座。来自多所高校的青年学子现场聆听讲座。全国各地数万名听众通过线上方式聆听讲座。
供稿:法学院
编辑:李华山
审核:郭玲